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日期: 2026-08-28 15:06     

字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序号

海域使用

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

报告名称

论证报告

编制单位

1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公示期为8月28日-9月11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电话:0535-6920019

邮编:264003

附件: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