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林:
关于你退回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招远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26室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送达后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招远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退回或者通过银行转账退回指定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招远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 206510080010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招远支行营业部 ;
附言:路进林退回多享受待遇
如不服本决定书,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招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招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书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招远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王武 电话:0535-811091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
招远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8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