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40名企业、49名居民退休去世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未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申领的退休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办理期限及要求
请上述人员所在参保单位或者去世企业退休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3.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对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等特殊困难群体,可联系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村居)协助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办理的,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关于做好养老保险沉淀账户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仍未办理个人账户申领手续的参保人员予以封存个人账户处理,待其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予以解封。
2.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如存在继承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申领手续。
四、联系电话及地址
1、企业联系电话:企业0535-8516676(工作日8:00-11:30, 14:00-17:30)
2、各镇(街、区)人社所居民联系电话:
龙港街道8819179,东莱街道8503675,度假区8586012,东江街道8619559,新嘉街道8550122,北马镇8911370,徐福街道8592617,石良镇8751089,兰高镇 8637327,七甲镇8780272,黄山馆镇8892028,下丁家镇8621828,诸由观镇8563705芦头镇8643730
联系地址: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商联综合体楼四楼47号窗口)和各镇(街、区)人社所政府驻地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口市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未申领名单.xlsx;
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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