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3件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HTET AUNG LWIN 等3人因从海庭(南通)重工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鲁东大学离职退学原因,原单位学校申请注销该3人所持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HTET AUNG LWIN 等3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现予公示:
HTET AUNG LWIN, 男,缅甸国籍,护照号码:MI072779,居留许可号码:104105408,有效期至2026.11.15。
MIN MYAT KO, 男,缅甸国籍,护照号码:ML010500,居留许可号码:104814091,有效期至2026.11.15。
PARK SEUNGOH,男,韩国国籍,护照号码:M649U3462,居留许可号码:104814276,有效期至2027.07.15。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当事人可自行到我局办理证件注销手续,逾期不办,我局将于2026年10月30日宣布证件作废。
特此公示。
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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