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优秀退休教师资源,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补充烟台市市直中学急需紧缺师资,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峰谷变化的教师科学配置机制,根据《烟台市教育局 中共烟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烟台市银龄教师招募计划的通知》(烟教函〔2026〕4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银龄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具体招募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件《烟台市市直中学银龄教师招募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申请银龄教师招募计划的退休教师(教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教师职称;
4.首次聘任一般应在退休2年以内或63周岁(含)以下;
5.具有10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至少具有申报学段学科5年以上任教经历,且退休前一直在教学(或教研)岗位工作,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招募计划”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服务期满身体健康、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续聘的,可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烟台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可在当年度需求计划内续聘。服务期内主要职责是:
1.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接收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接收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以课堂教学为主,完成约定的教学任务;
3.通过听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4.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帮助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5.可根据需求,在区域内流动讲学,服务更多学校。
四、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自愿报名,提交《银龄教师招募计划报名表》、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及近六个月体检报告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公开遴选。烟台市教育局通过“教学试讲+综合面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四)岗位调剂。对在首轮公开遴选中没有入选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教师,经征求本人同意后,可在需求计划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五)考察。对经遴选确定或调剂后初步入围的教师,由烟台市教育局或接收学校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教学业务能力及过往工作实绩。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募资格,并按程序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中依次递补或重新调剂。
(六)公示聘用。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募学校与“银龄教师招募计划”教师签订服务协议。
五、考核管理
“银龄教师招募计划”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招募学校结合日常表现进行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学实绩和示范引领作用。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违反师德师风要求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应及时解除协议。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表彰奖励和发放工作补助的依据。
六、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招募计划”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招募学校要为“银龄教师招募计划”教师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招募的银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根据招募的银龄教师的职称情况、约定的课时量情况,按照3000—6000元/月/人的标准核定待遇,按月发放。签订协议后按月发放80%,年终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0%。
七、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前。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tjyjrsk@yt.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银龄教师招募+姓名+申报岗位”。联系电话:2118683。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全部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本公告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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