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续有关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执行原则
延续执行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1300元/生·年、5人间1800元/生·年。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结合办学实际,在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并严格遵循就低原则。
二、有关要求
(一)学校各项收费须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价格〔2025〕649号)执行。国家、省、市后续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二)请你局督促学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复函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特此函复。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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