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烟台)档案成绩认定公告

日期: 2026-06-18 15:30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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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教发〔2020〕19号)等规定,现将2026年省公费师范生档案成绩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6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2023年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补充协议的三年制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2024年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补充协议的两年制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一)年度考察。毕业生须按照《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年度考察情况表》要求填报的内容,如实填写本人大一到大四学年度的实际情况,由核准人填写扣分情况、签字,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二)教育实习。毕业生须按照《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情况表》(见附件2)要求填报的内容,如实填写,指导教师签字,交予实习学校(单位)评分并加盖实习学校(单位)公章。

(三)激励加分。毕业生须认真、如实填写《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激励加分情况表》(见附件3),并在首页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并手写签名。获得的奖励奖项应在大一到大四学年范围内。赋分、总分部分,考生不需填写。同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

(1)奖学金证明(按学期发放奖学金的院校,按本项目分值的50%计分);

(2)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3)各类证书考试证明。包括双学位、大学英语(专业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测试以及其他证书考试。(同一项目只认定最高等次,不重复计分)

(4)综合表彰表扬证明。包括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

(5)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明;

(6)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担任班级或学生会干部一年(不满一年的不加分)及以上,包括班级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校级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二级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学生干部加分可按学年重任加分、累计加分。

(7)其他申报的加分情况证明材料。

毕业生将《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年度考察情况表》(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情况表》(扫描成PDF格式)、《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激励加分情况表》(word版和手写签名PDF扫描版)、佐证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yt2118568@126.com邮箱。材料提交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8日17时。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将组织工作人员赴高校进行核查,对省公费师范生提交的档案分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档案成绩,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省公费师范生咨询、投诉。对省公费师范生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予以档案分扣10分处理。发生两次弄虚作假情况,按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咨询电话:0535-2118568,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 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年度考察情况表.doc

附件2 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情况表.doc

附件3 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激励加分情况表.doc

     

 

烟台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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