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件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日期: 2026-07-29 17:10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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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件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NGUYEN VAN HA因从鲁东大学退学,原就读学校申请注销该人所持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NGUYEN VAN HA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现予公示:

NGUYEN VAN HA,女,越南国籍,护照号码:P01432549,居留许可号码:104091315,有效期至2026.08.31。

公示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公示期间,当事人可自行到我局办理证件注销手续,逾期不办,我局将于2026年8月8日宣布证件作废。

 

特此公示。

 

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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