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6年稳岗返还条件的市本级参保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附件:稳岗第一批公示.pdf
举报电话:0535-676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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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6年稳岗返还条件的市本级参保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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