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
承办单位: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
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送审稿会签)1.6.pdf

决策启动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集体讨论

决策公布

执行评估
-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 征集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2025年3月23日至4月24日,我局通过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就《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 专家论证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组织召开《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草案)》专家论证会,邀请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北京市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山东古名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等方面专家参加评审。经专家评议,指导意见制定工作扎实、质量较高,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建议认真吸纳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 风险评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北京市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对《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风险评估,判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备案证明号:烟稳评备字〔2025〕31号)。
- 集体讨论
2026年1月9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草案)》,2026年1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草案)》。
- 执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