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承办单位: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9月

决策启动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集体讨论

决策公布

执行评估
- 征集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第九条“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免于履行公众参与程序。但《规划》在编制和研究论证阶段,面向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开展靶向征集,面向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专家、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 专家论证
2026 年 7 月 11 日,组织召开《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邀请中国农业大学、烟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院、烟台大学、先进药物递释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万华化学集团、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上商业航天发射技术有限公司等高校院所和企业共10位专家参加评审。经专家评议,规划编制依据充分,内容科学务实,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同时,专家组建议结合烟台产业特色对技术专栏内容进一步梳理和凝练,已修改完善。
- 风险评估
7月23日,市科技局召开“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会”,邀请专家、相关市直部门、部分区市科技局对《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风险评估,判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备案证明号:烟稳评备字〔2026〕27号)。
- 集体讨论
- 决策公布
- 执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