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 |
1 | 烟市监处罚〔2026〕153号 | 烟台彩海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 经查,当事人在天猫平台注册的“鲜*旗舰店”销售“内蒙吊龙牛肉”“澳洲原切M5谷饲牛排安格斯进口和牛”两款产品时使用“现杀”“M5和牛”进行宣传,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澳洲牛排没有分级认证、牛吊龙为统一宰杀,批量采购后发货,当事人存在与商品实际情况不符的话术进行宣传,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 | 烟台彩海食品有限公司 | 91370687MA3DKQ5Q9D | 王*林 | 2026/8/25 | 罚款50000元。 |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本处罚决定书,携缴款码将罚没款通过以下缴费方式缴到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1.微信、支付宝扫码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2.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3.银行柜台办理缴费方式(烟台市非税收缴纳指定银行各网点);4.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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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061H/2026-93201 | 成文日期: | 2026-09-01 |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反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