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烟市监处罚〔2026〕163号 | 芝罘区凯雅五金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当事人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带有“Monals”标识的抽水马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芝罘区凯雅五金商行 | 92370602MA3KEP2Y6K | 颜*定 | 2026/9/2 | 1.没收带有“Monals”的抽水马桶2个; 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3.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本处罚决定书,携缴款码将罚没款通过以下缴费方式缴到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1.微信、支付宝扫码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2.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3.银行柜台办理缴费方式(烟台市非税收缴纳指定银行各网点);4.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