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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221Q/2025-02765 成文日期: 2025-09-05
发布机构: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的通知

日期:2025-09-05      来源: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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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市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的制定目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烟府执监发〔2023〕7号)要求,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汇总整理上级海洋渔业部门指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在系统内发布;制定烟台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涉及本单位的相应裁量权标准。

二、《烟台市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权责清单及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基准。对《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7项行政处罚事项予以细化、完善。细化后的裁量基准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情节、认定标准和处罚内容等方面内容。对每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按由轻到重的顺序将违法情形进行排序归纳,原则上划分为较轻、一般、严重三个相互衔接的阶次,作为确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依据。

三、《烟台市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本基准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8日。《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烟海渔〔2020〕80号)同时废止。

四、《烟台市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与原有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什么区别?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烟海渔〔2020〕80号)是包含海洋渔业领域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有的行政处罚事项。

《烟台市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是对《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7项行政处罚事项予以细化、完善。除烟台市地方性法规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适用中国海警局、自然资源部制定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山东省农业农业厅印发的《山东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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