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增加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意见和财经纪律要求,并结合我校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做到计划支出,不盲目开销。各部门在开学初做出本部门本学期的支出计划,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凡在学期初计划之外的,原则上不再支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需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账员不得擅自支出,否则追究报账员责任。
2、各部门所有收入与支出一律纳入会计室收支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任何人、任何部门收费不经学校统一管理的票据、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一律视为私收费,出现的问题责任将由其个人及其部门负责人承担。
3、实行月结账制度。除到结账时不能完工的维修以外,所有劳务费、维修费、办公费等其他所有开支必须当月与学校结账,票据交给报账员到中心初中报账。特殊情况经校长同意的,可以适当延期。
4、报销的发票必须规范。
⑴所报发票必须是合乎税务等部门要求的正式税票和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不得跨行业使用票据,票据必须据实填写项目名称。
⑵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有2人以上签字,除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外,属教学支出的必须有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需后勤部门安排支出的必须有后勤主任签字,最后经校长批准报销。
⑶所有报销发票必须附件齐全,购物必须附购物申报单;所有发票支出不得超出上级规定的限额。
⑷严肃财经纪律,严防在发票报销上弄虚作假,杜绝以假发票、假单据报销,坚决防止采取“以大开小”、“化整为零”的形式开具或报销发票。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劳务费审批制度。使用杂工或进行维修时,必须填写审批单并尽可能列出预算,交校长审批后,由中心校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和落实。
6、购物申报制度。购物必须首先填写购物申报单,交校长审批后,由中心校统一购买,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购物。无特殊情况,违反规定的购物,原则上不予报销发票。
7、大宗物资采购前必须做到“三方询价”,否则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公物登记制度。购买的凡能入库的公物原则上都必须先入库登记,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签名领出,注明用途。
9、财务公示制度。每学期期初、期末向教职工公布收支情况;每月底应将本月收支明细及时反馈给校长,并予以公示。
10、民主理财制度。对于维修、购物、劳务等数额一次性超过5000元的开支,应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报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和支出。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开支,应交给教代会审议表决。
12、财务一支笔制度。学校所有支出必须经校长一支笔审批方可实施,严格履行批报手续。
13、报账员有权对不合理开支和违规开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时制止,并提出建议和质疑。
14.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管理。严禁违反管理规定,擅自征订教辅资料; 教学辅导用书及刊物严格按照上级推荐学生自愿订阅,不乱订刊物及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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