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属于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政策法规无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特此公示。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第四条: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元 | 小学一二年级每人每餐5元;小学三四五年级每人每餐6元;初中每人每餐7元;教职工每人每餐7元。有请假不吃的,按天退费。 | 《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招远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
收费咨询电话:2909806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招远市温泉学校
2025年9月3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