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市场监管部门等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学校安保人员在做好校内巡逻工作的同时,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突发事件,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拨打‘110’‘120’或向附近派出所报告,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自我保护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分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校门口周边两百米以内不得有小商小贩叫卖物品。
8.校门口不得有外校人员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9.本校学生不得纠集外校人员在门口聚集、逗留。
10.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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