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全体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外,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制度执行。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隋柱
副组长: 祁忠芹、宋倩
组 员:孙连德、张代波、孙庆晓、孙晓鹏及教代会成员
二、请假要求
1、教师请假必须要事先出具书面请假条,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除去紧急发病或者提前不能预知的紧急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由级部领导负责填写请假条和调课单并及时备案,其他事宜不能做口头请假或让他人(含家人)请假,否则视为请假无效。
2、教师有事确需请假的,一天(含一天)以内的,须向级部领导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需到教导处请假,请假超过一周(含一周)需提交请假申请表和相应的请假事由证明材料,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审批答复。
3、教职工请假一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文件规定,原则上除了病假可以请假超过1个月,其他方面不允许请长假),须向学校提交个人申请和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后,学校安排专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教体局政工科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教职工个人到教体局办理。
4、病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要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准假。请病假达到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按照规定到教体局办理病休手续,学校负责做好联系台账。
5、所有请假均由级部领导安排好调课后由请假教师填写请假条和调课单。调课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教导处存放备案,一份交给代课教师夹在对应时间的备课本内(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双方交接完成后方可离校。教师请假不管时间长短待相关领导同意后,请假条和调课单都必须及时送到教导处登记,以便于学校整体调整教学安排。
6、上班期间有临时需要外出的,且请假时间在两节课以内,由级部领导批复,请假条无需教导处存档,需提交门卫并要做好临时外出登记(填写门卫出入登记表)。超过一周的事假或病假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如要续假,需重新按请假程序执行。
7教师婚假、产假应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限执行,婚假、产假开始,须到教务处备档,不得任意提前离校,假期结束后,到教务处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8、学校安排的教师外出培训、学习、会议等,要调整好课程,按规定填写调课单并到教务处备档。教师非学校安排外出的学习、培训、考试等,须经校长同意,报级部领导调课并到教务处备案。
9、学校主要领导外出学习或参加会议超过一天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其他领导干部请假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进行报告登记。
10、由学校管理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请销假情况立档建账。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或者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海阳市小纪镇第一小学(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隋柱
副组长:祁忠芹 宋倩
组 员:孙连德、张代波、祁忠芹、周成立、孙庆晓、孙晓鹏及教代会成员
二、具体要求
1、学校教职工需因私出国的,出国时间原则上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审批。
2、学校领导干部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均要交教体局统一集中保管。
3、学校其他教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学校集中保管。教职工因私出国前要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要对其进行行前提醒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出国(境)教职工的行程及其思想动态。
4、出国(境)证件的提取和送交由学校安排专人到教体局办理,不允许教职工个人到教体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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