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实践活动(含研学旅行、劳动教育、社区服务等校外及校内实践类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依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行“学校统筹、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机制,确保活动“方案科学、过程可控、应急到位”。
二、组织职责
成立“实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教务主任为副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校医、后勤及安全干部为成员),负责方案审核、风险评估、过程监督及应急处置。具体分工:德育处牵头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安全教育;年级组/班主任落实学生健康排查(重点关注特异体质学生)、行前安全教育及全程跟队管理;校医随队保障医疗支持;后勤处核查交通、餐饮及物资安全;安全干部对接外部资源并处理突发事件。
三、前期管理
活动前15个工作日需制定包含安全预案的《实践活动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备案,并报上级部门批准。行前通过班会开展安全教育(含纪律要求、应急技能、健康注意事项),向家长发放《告知书》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核查学生健康状况(如过敏史、疾病史)。
四、过程管理
活动全程实行“师生配比1:10-1:20”,教师需清点人数(每30分钟一次)、严禁学生脱队。交通优先选正规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场地须提前考察(消防、防护设施),与接待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饮食需卫生达标,避免生冷野生食物;户外活动关注天气预警(如高温、暴雨则调整或取消)。
五、应急管理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覆盖外伤、中暑、走失等场景),明确“报警-急救-家长联络-上报”流程。突发事件中,教师须第一时间救治(校医实施基础急救)、报警并逐级上报(30分钟内电话反馈,2小时内书面说明)。
六、后期管理
活动结束后1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含问题与改进建议),相关资料(方案、健康表、总结等)存档3年备查。全体教职工须严格履职,因管理失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责。
招远市温泉学校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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