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定期检验关于下次检验日期的确定:首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月,上一年度定期检验报告中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1月到期。临近年关使用单位提前报检提出提前检验的书面申请,检验人员于2024年12月进行叉车定检,和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将下次检验日期定于2027年1月。关于下次检验日期是否正确,这样是否算延长检验周期?

日期: 2025-09-01 09:26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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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4.2.1.2对此有明确规定。对于留言中提到的情况,下次检验日期可确定为2027年1月,不需要协商,不属于延长检验周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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