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第一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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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龙口市教体局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保驾护航。根据龙口市教体局下发的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龙口第一中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及申请指南。现请您抽出一点时间了解一下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如果需要资助,请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
    一、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政策依据:鲁财科教[2020]15号,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200元,2档2300元,3档3400元。
    办理程序是:每学年初(9月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确定受助名单后,由市资助中心通过邮储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银行卡中,分上下两学期发放。
    (二)校内资助
    政策依据:鲁财科教[2020]15号,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具体办理程序由各校自定)。
    (三)免学费
    政策依据:鲁财科教[2020]15号,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办理程序是: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核实学生身份后,免除学费。
    (四)爱心救助金
    政策依据:龙办普发[2003]65号,主要救助建档立卡、低保等困难家庭的学生,标准分别为1000元和1500元。
办理程序是:每年三月,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确定受助名单后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残疾学生补助

学生持有残疾证且在有效期内(与家庭是否困难无关),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办理程序是:每学年初,学生向学校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通过银行,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二、申请条件

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或家长可向班主任老师提出认定申请。

(一)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监测帮扶家庭学生;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

(五)重点困境儿童;

(六)烈士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十)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十一)其他因家庭遭受意外变故导致上学困难的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四)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评审程序
    1.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神,成立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等机构,组织本校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填写《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龙口第一中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允修(校长)

副组长:杨益富(校党委委员)

成  员: 孙义锋(校长助理兼高二级部负责人)
                   于庆刚(校长助理兼高三级部负责人)
                   仲崇文(校长助理兼高一级部负责人)

范  杰(德育处主任)

高立伟(崇实学部综合科主任)

张宇龙(高三级部综合科主任)

张克非(高二级部综合科主任)

孙  杰(高一级部综合科主任)

姜  禾(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各班主任(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选工作)
    2.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助学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填报《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表》。

工作步骤:一是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二是组织学生和家长申请,填写《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份;三是学校组织三级评议和公示;四是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龙口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发zizhulk@126.com邮箱。
    3.学校负责本校申请高中助学金学生的评审工作,学校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班级评议、年级学校认定审核后汇总,填写《龙口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一、二、三档资助。经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4.学费减免流程。学校不得向符合免学费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收取学费。减免学费的学生,需在《龙口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明细表》中签字。
    四、材料报送
    1.《龙口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龙口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将申请高中助学金、减免学费学生、残疾学生信息上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息系统。

龙口第一中学资助办公室电话:8577206

备注:请关注每年申请资助的时间节点,一旦错过时间节点,学校将不再接收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