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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对《烟台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5-08-14 至 2025-09-14
征集单位:
烟台市大数据局
我要提意见:
公告内容:

为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引领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烟台市大数据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14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意见发送至烟台市大数据局。请在邮件主题、信封上注明“《烟台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5-6788727

公务邮箱:dsjjsjzyk@yt.shandong.cn

通信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邮编:264003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烟台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解读 

烟台市大数据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引领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明确授权运营内容,包括界定授权运营相关主体、规范授权运营模式、确定授权运营期限及授权运营的数据范围;二是加强运营机构管理,明确其选择条件、流程,规定违规整改、退出情形及流程;三是夯实公共数据基础,推进数据登记编目、资源归集,明确更新频率与质量管理要求;四是建设授权运营体系,包括建设授权运营平台,制定规范体系,明确“一场景一审批”的运营流程,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五是建立授权运营机制,涵盖数据产品定价程序、收益分配机制、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和多主体评价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方权利与义务。实施机构负责统筹组织授权运营等工作;运营机构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公共数据资源提供单位做好目录编制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收费核定、资产监管等工作。

《实施方案》从三方面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包括做好组织保障、安全保障、监督评估。

意见征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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