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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5-0207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成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日期: 2025-07-07
发文机关: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效性: 2025-10-31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区 非采暖季 天然气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烟台市区2025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的通知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确定烟台市区2025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5〕210号


烟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确定烟台市区(不含蓬莱区、长岛综试区,下同)2025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为3.336元/立方米;202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为3.294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在最高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保供责任,保障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需求。

四、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10月31日。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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