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952/2025-02463 成文日期: 2025-07-31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44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7-31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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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在审判诉讼中诉前调解作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相关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律师参与诉前调解的必要性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纠纷解决的“多元共治”已从理念落地为实践。随着民事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诉讼压力与日俱增,诉前调解作为"抓前端、治未病"的关键环节,既能缓解司法资源紧张,更能修复社会关系。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力量,凭借其专业素养、中立立场和实务经验,在诉前调解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然而,但正如提案所指出的,当前律师参与诉前调解仍面临积极性不足、机制衔接不畅、保障机制缺失等问题,亟需系统性解决。

二、律师参与诉前调解的相关情况

目前,全市基层法院均已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其中,11家法院对接芝罘律师调解中心,牟平、招远法院对接本地律师调解组织。另外,龙口、莱州、高新法院律师诉前调解工作刚刚开展,尚未取得明显成效。自2024年7月工作开展以来,法院共向律师调解中心分流案件9025件,调解成功1354件,调解成功率15%。

三、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建议及下步工作

(一)凝聚律师参与诉前调解的思想共识。一方面,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引导律师从“被动代理”向“主动治理”转变,将调解工作视为执业为民的重要实践。另一方面,要强化典型示范。联合法院、律协开展相关活动,挖掘一批在婚姻家庭、商事合同、邻里纠纷等领域诉前调解成效突出的律师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律师参与的内在动力。

(二)加强对律师调解员队伍的管理。加强与法院对接,优化律师调解与法院平台间的衔接机制,目前律师调解中心已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但部分案件还是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对接、调解,下一步,律师调解的每一起案件均要从平台上经过“先行调解”。强化对于律师调解工作的监管,对于律师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在司法确认的过程中,要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防止出现强制调解、违法调解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律师调解的宣传力度。依托法院、司法局和律协等微信公众号、报纸刊物、线下宣传等方式,展现律师调解在换位思考、法律适用、纠纷调处效率方面的优势,提高人民群众对于调解工作的了解程度,提高当事人对律师调解的接受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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