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适龄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9年8月 31日前出生)符合我校入学条件,均可在我校报名就读。
(一)符合以下3种条件之一的,我校可直接接收入学:
(1)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我校招生范围。
(2)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监护人所占比例不低于50%,适龄新生随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都属于我校招生范围。
(3)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我校招生范围。
(二)适龄新生随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产在莱山区,但户口与房产不属于同一学区的,按照房产优先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区居住证(市区其他六区户口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且在我区购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四)符合下列两种条件之一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且持有我区居住证(户口在莱山区或市区其他六区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且保证连续缴纳的。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且持有我区居住证的(户口在莱山区或市区其他六区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五)不符合上述条件但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上述房产均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未交付的房产不确定其学区范围,不作为入学依据。上述条件应在报名前取得,在报名时间之后、新学期开学之前取得的,由区教育体育局视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再按上述学位类型录取顺序安排学校。2025年延期交付小区适龄儿童报名入学依据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制定的《关于2025年延期交付小区学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进行,届时将由区住建局通过延期交付小区业主群下发相关通知。
小产权房及旧改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如果能够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小产权房:原始合同、收据、村居证明;旧改房产:提供拆迁协议或选房证明)及购房业主居住证明(近半年时间的缴纳物业费以及水费缴费证明),且所有原始材料上的姓名均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其房产可以作为入学及学区划分依据。通过个人交易而获得的二手小产权房或旧改房产,除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个人交易协议、交易记录及社区(或村居)提供房产拥有证明或纳入社区(村居)网格化管理名单证明。小产权房或旧改房产在提供完备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将由区教育体育局和所属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走访,核对信息是否准确。若个人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进入该校入读资格。被取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若还具备其他入学条件的,经过核实后,也将不再按照该条件入学,而是根据招生录取后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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