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作业能力,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气象局起草了《烟台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8月17日,有关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烟台市气象局。
电子邮箱:zhangtingxiu2212@yt.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5-6906112
信件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海林路33号气象局
邮编:264003
为了规范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作业能力,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气象局起草了《烟台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作业规模扩大和技术手段升级,基层作业点安全管理不规范、弹药储存条件不达标等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乡镇层面,作业点选址科学性不足、日常维护责任不明确,跨部门协同效率有待提升;农业核心产区作业与农情衔接不紧密,亟需通过立法强化制度约束。
二、主要立法依据
立法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如下部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五)《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三、起草过程
《烟台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立足地方实际,紧扣基层管理难点。征求意见稿系统梳理上位法规定,重点围绕乡镇政府职责落实、作业点与弹药存储优化、农业安全保障、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等核心问题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基层作业点、召开从业人员座谈会,经过多轮修改,形成针对性解决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乡镇政府属地协助管理职责
突出乡镇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明确其协助作业站点的选址论证、建设维护及安全巡查,要求建立作业设施日常管护制度,组织村(居)委会对站点周边环境实施保护,构建基层安全管理闭环。
(二)完善作业点建设与弹药存储机制
为破解作业点建设标准不一、弹药储存安全隐患的难题,草案建立分类管理模式。固定作业点实行严格安全距离管控,明确避开人口密集区;临时作业点采用动态监管机制。在弹药存储环节,注重盘活现有资源,规定未建设标准化弹药库的区(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三)健全作业人员保障体系
针对作业队伍稳定性不足、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草案建立“资格准入+持续培训”制度,要求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强化权益保障,规定作业单位为人员配备安全防护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稳定专业化队伍。
(四)突出农业专项保护
结合烟台苹果、葡萄、樱桃等特色农业需求,要求优先布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服务农业生产;关键农事季节实施常态化增雨、防雹作业,加大重点区域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作业效果,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
(五)构建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全链条监管体系
构建“资质+技术+空域”三位一体的全链条监管体系。首先,严把准入关,要求作业单位依法取得运营合格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其次,强化过程管控闭环,作业前通过平台报备计划;作业中严格限定活动空域,实时回传飞行数据,恶劣天气禁飞。最后,筑牢协同屏障,作业人员需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全程保持通信畅通并服从指令。
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