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心理康复医院就诊须知

日期:2026-01-1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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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及注意事项

尊敬的患者朋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使您在门诊就医顺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现将门诊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初诊的门诊患者就医应先到收费处建档,然后到门诊诊室就诊。

(二)在就诊候诊时,应听从预检分诊医生的引导,按顺序应诊,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吸烟,要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

(三)交费请自觉排队,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距离等候。

(四)您的病情需要住院,请到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五)请保管好您的随身财物,严防被盗。

(六)我院为无假日医院,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照常上班。

您就诊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到预检分诊处处寻求帮助。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投诉电话:8388506

患者就诊规章制度

1.门诊患者应自觉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不得插队,请按照顺序就诊。

2.患者就诊前请提前准备好已往病历、检验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患者有义务确保提供真实、详尽的身份信息、医疗史和身体状况等信息,以便医生做出科学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患者不得伪造病症,不得用虚假身份信息或非法手段获得医疗服务。

3.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如挂号、缴费、取药时,请保持安全距离,候诊时应保持安静,不喧哗吵闹、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听从门诊工作人员安排。

4.患者进入诊室就诊及检查时,请按顺序进入。(急危重患者优先)

5.患者在医生诊疗过程中,请勿打扰医生,以免影响诊疗效果。

6.患者有义务配合医疗人员开展医疗工作,接受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患者如需进行特殊检查或治疗,请先了解相关规定并配合医生的工作。患者有权拒绝治疗,但在拒绝治疗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患者承担。

7.为保障患者的就诊质量及保护患者隐私,请按要求“一人一诊室”。

8.患者在就诊期间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9.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请勿暴力伤医、请勿与他人发生冲突或暴力行为。

10.患者如需咨询相关问题或投诉,请按照医院规定渠道进行咨询或投诉。

11.患者如需住院治疗,请按照医院规定办理住院手续。

急诊

我院暂未开展急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