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远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我校初中部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原招生区域,但是金凤区、春雨花园区、格林小镇区作为金晖学校、大秦家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5年招生计划招收班级5个、学生225人。
三、招生程序:
2025年入学新生所在小学,要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对家长进行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培训。
(一)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8月1日—8月8日
线下报名时间:8月7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线上报名
信息采集填报时间先后与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信息填报。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1.选择端口。在“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定位至“烟台市”--“招远市”,搜索“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进入“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端口。
2.注册/登录。报名时需先使用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爱山东”APP账号,再登录并进行L4等级实名认证(已有L4等级实名认证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3.信息填报。家长在“小升初”端口,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学生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我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家长要保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
4.信息核验。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工商、社保等信息自动进行校验。
5.结果反馈。信息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通过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反馈核验结果。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6.特别说明。符合我校入学条件,但未在报名时间(8月1日—8月8日)内报名和未在核验截止时间(8月15日17:30)前通过核验的,或者家长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均不再参与招生,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协调就读学校,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三)线下报名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我市将开通“绿色通道”,家长可在8月7日—8日持相关核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四、招生条件(对象):
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025年招生继续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实施分批次按顺序(同一批次按相应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的办法,若学校学位已满,后续批次(或顺序)的学生将遵循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
(一)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招远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相关证明。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非招远城区户口类包括招远市乡镇户口及招远市外户口类。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在城区招生区域内租赁房屋(合法租赁时间不低于6个月。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租赁合同落款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租赁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材料(同前面不动产证相关要求),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情况
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入学批次及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
(四)、落实招生优惠政策
1、优抚对象政策。保障优抚优待子女入学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可根据其法定监护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学校,于8月7日—8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2、特殊人才政策。对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士、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便利化服务保障。以上四类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7日—8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3、小初直升政策。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只需在智慧招生平台填写基本信息,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若到其他初中学校就读,则须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4、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家庭中二孩意愿随大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2025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同时二孩入学时大孩还须在校就读),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于8月7日—8日到大孩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5、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要求,妥善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可入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可入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要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五、招生咨询电话:0535-8388645。
六、资助/救济途径:需要申请资助或救济的请拨打电话0535-8388645。
七、监督举报电话:招远市教育体育局,0535-8246336。
招远市大秦家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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