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招远市第十六中学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5-06-24 来源:招远市第十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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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

招远市第十六中学招生区域为:锦绣小区,网扣厂区,花园区 1,花园区2,一中区,文化区,烟草公司区,丁家庄子区,北关西区,公园区,广场区。

城西北区4作为十六中、梦芝学校的联合招生划片区。


二、招生计划

学校拟招收9个班450人。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根据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我校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信息,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响就近入学安置。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日—8月8日。此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批次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利用伪造证件、虚假过户等违规手段报名入学的,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由涉事家长自负。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我校在8月7日—8月8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入学信息审核

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家长可在平台上查看。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8月7日—8月8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2025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可直接报名我校初中一年级,或转入初中二年级。

五、招生条件

2025年我校继续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分5个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一)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招远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相关证明。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非招远城区户口类

包括招远市乡镇户口及招远市外户口类。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在城区招生区域内租赁房屋(合法租赁时间不低于6 个月。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租赁合同落款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租赁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材料(同前面不动产证相关要求),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签订时间不低于 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情况。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入学批次及条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我校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需求妥善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到学校随班就读。

(四)学校落实招生优惠政策

1.优抚对象政策。保障优抚优待子女入学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可根据其法定监护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学校,于8月7日-8日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2.特殊人才政策。对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士、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便利化服务保障。以上四类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7日-8日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3.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家庭中二孩意愿随大孩到我校就读的(仅限2025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同时二孩入学时大孩还须在校就读),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于8月7日-8日到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六、招生咨询电话:0535-27307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

七、救济途径:0535-2730323

八、监督举报电话:0535-8246336

招远市第十六中学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