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信息

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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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划片范围

实验小学(实验路校区):

1.东莱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或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凭实验路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松岚、荷百、杨家疃、王家疃、阎家疃、赵家庄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安排。

3.本区片内港城大道以南各小区的适龄儿童,可双向选择到新民学校就读。

实验小学(明德校区):

1.东莱街道、原新嘉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明德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明德校区片内新嘉街道各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安排。

房产在实验小学(实验路校区/明德校区)片内,但户口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根据房产地址结合附近其他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至培基学校、润新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二圣庙小学、复粹学校、徐福小学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

2025年预计招生班级20个,学生1100人

三.招生程序

报名入学流程

(一)报名

2025年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继续实行线上报名,通过报名平台完成入学信息提交、划片结果查询、就读学校确认等事项的“一链办理”。具体报名方式方法可关注“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今日龙口》、“龙口融媒体”等了解相关政策。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8514577(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咨询,报名期间业务繁忙,如占线请稍候再次拨打。

(二)报到

经审核符合相应学校入学条件的,教体局或相关学校发放录取通知,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录取通知要求,送其到指定的学校报到入学。

四.入学条件及工作原则

1.入学年龄

小学: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取得过小学学籍且符合龙口市各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年龄以居民户口簿上登记的公民编号为准,未进行户口登记的无法注册学籍。

初中:市内外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龙口市各初中入学条件,不分学制、年龄。

2.划片原则

学区划片总体遵循相对就近和交通便利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辖区内居民数量及未来人口的增减趋势。

本市户口的,凭本人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房产证,按户籍所在地结合住址报名入学。

持本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原则上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根据居住时间长短,结合学校接收能力,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安排基本顺序

按学生情况分为五类:(1)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且有房产证的;(2)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的;(3)持辖区内房产证的;(4)持辖区内居住证的;(5)以上四类情况之外的。

具体根据划片方案(详见附件1)及各学校容纳能力进行招生,前一类学生招收后,学校无容纳能力的,不再招收下一类学生,如某类学生过多,招收后无法完全容纳,则将该类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至有容纳能力的学校。

4.残疾儿童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之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残疾儿童具备学习能力的,根据残疾情况,可以选择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无论到普通学校还是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均享受残疾儿童相关政策待遇。不具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可以免予入学。

5.优惠政策

(1)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①根据意愿安排

根据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以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②相对就近安排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其居住地的公办学校就读。

引进高端人才子女:持有烟台“优才卡”或凭组织人事部门发放的高层次人才证明的人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安排在本市公办学校就读。

二孩家庭

为最大程度方便家长接送,二孩或多孩家庭中的一个孩子正在某校(校区)就读的,同一父母的其他孩子入学或转学(非毕业年级),可无条件至安排至该孩现就读学校(校区)。

6.全部学生一律免试入学。

五、其他要求

1.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

2.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中的派出所公章为准(因行政区划变动,以附件3所示各校的招生范围为准);房产证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以及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为准,不认可购房合同、发票等其他证明(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的,在查看有关资料后,与街道、社区等联系,现场查验核实具体居住情况)。户口以入学儿童本人的户口簿为准,房屋产权证以入学儿童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准,如入学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中,以结婚证、出生证明为准,不认可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关系证明。

3.龙口市户籍达到入学年龄,但因个人原因不能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由其监护人在“龙口市智慧招生平台”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4.龙口市教体局按各招生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配备、生源情况等因素,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数量,各学校原则上按计划招生,如划片所在学校生源数量多,招生计划满额,学生可以申请到生源数量少、招生计划不满的学校就读。

5.未按规定到相应划片学校入学,入学后又打算回相应划片学校或到我市其他学区学校就读的,如相应学校已达到规定班额,则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学校就读。

6.允许双向选择的区域,只在相应学校有接收能力时允许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只允许选择一次,选定后不能再次更改。根据上级要求,为控制大班额,将逐步实施多校联合划片招生,凡家庭住址在双向选择区域范围内,家长可在联合划片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多校联合划片区域和学校根据每年生源分布情况适时调整。

7.入学后,因户籍迁移、住址变化等原因申请转学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毕业年级(小学五年级、初中四年级)一般不准转学。

8.依法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满足其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9.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10.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严格按《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教字〔2020〕41号)文要求执行。

五.咨询电话:0535-8777962

六.资助/救济途径:

学校资助老师联系电话:0535-8551907(田老师)

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35-8778200

地址:东莱街道实验路市教体局四楼416房间

龙口市实验小学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