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诊须知
一、我院为无假日医院,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诊。
二、开诊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三、目前院内就诊支持身份证、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居民健康卡等就诊介质。当您初次就诊或无法确定就诊科室时,可到门诊一楼咨询,由工作人员指导就诊。
四、就诊流程
我院采取实名制就诊方式,就诊时请务必使用患者本人身份信息。
1、预约挂号:为减少您的在院等待时间,请您务必提前预约挂号就诊,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前预约挂号就诊。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预约挂号(微信小程序)可预约一周号源。
就诊当日挂号时间:
人工窗口挂号:07:30—11:15,13:30—16:45(冬季)/14:00—17:15(夏季)
【挂号当日有效】
2、签到就诊:
请您根据挂号时的候诊时间点,统筹安排好来院时间;来院后到相关科室签到,等待呼叫就诊。
3、缴费:
经医生诊察后开出电子申请单,可持就诊卡(挂号使用的)在自助机缴费,或通过“随手付”手机支付,老年人及其他特殊人群可到人工窗口。
4、检查签到、取报告:
(1)缴费后请到负一楼相应区域进行签到、检查。
其中超声检查到负一楼超声科门口取号机取号排队检查。
(2)取报告:完成检查后根据医师提示领取报告,也可通过手机端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预约挂号(微信小程序)在线查询相关检验、检查报告。
检验项目:无需预约,缴费后到门诊检验科登记、采血,按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取报告或在线查询(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预约挂号(微信小程序)。
5、看报告回诊:
当日取报告回诊可直接到相关科室,若因辅助检查不能当天完成诊治的患者,七日内(不含就诊当日)可携带门诊病历和检验检查结果到相关科室回诊(输液等治疗后复查需要再次挂号),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免收一次挂号费。
6、药房取药:
持就诊卡、缴费导引单到中医、西医窗口取药。
7、住院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接诊医师会与患者预约住院时间,办理入院时,医生会开具住院申请单,患者持申请单先到一楼收费窗口办理入院手续,然后到二楼由护士安排入住。
五、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六、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未携带门诊病历的患者在门诊就诊前,可到一楼收费窗口购买门诊病历并填写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诊断证明等需要到五楼医务科盖章。
七、门诊医保报销:已与本院签署了定点门诊报销协议的本地区门诊大、慢病患者,请到一楼收费窗口结算、上传,享受门诊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报销的群体,目前已实行在自助机缴费并即时结算报销,请根据自助机提示进行操作,如遇报销问题可到一楼收费窗口或医保处(一楼西头)咨询工作人员。
特别提示:
1.我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
我院戒烟门诊电话:3025113 3025121
2.请您妥善保管好就诊卡、门诊病历、各种报告及缴费发票等就诊资料,遗失不补;因私自涂改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X线、CT等对人体有一定的辐射危害,检查时无关人员请勿入内,怀孕患者请主动告知就诊医生。
4.为充分保护患者隐私,门诊就诊时请您严格遵守我院“一室一诊一患”管理规定,未经呼叫请勿提前进入诊室。涉及医务人员为异性患者特殊部位进行的诊察、治疗、处置时,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且可以要求家属或一名同性别医务人员在场陪同。如果不接受异性医务人员的诊疗,请您在预约挂号时尽量选择同性别医务人员,有特殊情况请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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