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减免服务手册

日期:2025-06-11      来源: 烟台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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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事项名称

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减免服务手册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三、血费直接减免范围

在烟台市行政区域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受益人包括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受益人”)。

四、办理标准

1.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费用的减免标准: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终身可享受减免全部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可累计减免不超过五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

3.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减免标准互不影响。

4.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可以无限量减免用血费用。

5.每捐献1个治疗量的单采血液成分,按800毫升全血量予以减免费用。

五、服务流程及办理地点

1、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出院结算提出血费减免申请时,在烟台市所有用血医疗机构(出院结算窗口)实现血费直接减免;

2、关注“山东献血”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申请办理;

3、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中心血站一楼取血处)窗口直接办理。

六、无偿献血直接减免所需资料:

1、献血者及用血者身份证;

2、无偿献血证纸质版或电子版;

3、签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知情同意书;

4、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发票;

5、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输血费用明细表;

6、医保结算单;

7、银行卡及帐号和联系电话。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重复减免的,按照《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成功办理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业务,相关款项将于每个月一日和十五日(如遇节假日或周末时间会顺延)转账至您所提供的银行账户,请您关注资金到账情况,逾期未到账请致电血站财务科0535-2456010进行垂询。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中心血站一楼取血处)或烟台市所有用血医疗机构出院结算窗口。

2.电话咨询:0535—68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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