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无偿献血用血费用减免范围
根据《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范围为:
在烟台市行政区域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受益人包括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受益人”)。
二、无偿献血用血费用减免标准
1.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费用的减免标准: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终身可享受减免全部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可累计减免不超过五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
3.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减免标准互不影响。
4.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可以无限量减免用血费用。
5.每捐献1个治疗量的单采血液成分,按800毫升全血量予以减免费用。
三、无偿献血用血费用减免所需资料:
1、献血者及用血者身份证;
2、无偿献血证纸质版或电子版;
3、签署关系证明承诺书;
4、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发票;
5、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输血费用明细表;
6、医保结算单;
7、银行卡及帐号和联系电话。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重复减免的,按照《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如出现材料不真实、违法或者其他不实情况,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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