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五批)

日期: 2025-06-10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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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1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五批12件信访件,已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0件,未办结0件。其中,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0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5

D3SD202505310010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碧桂园凤凰山庄A区南侧绿化带附近脏乱差,影响环境。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莱山区政府组织初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碧桂园凤凰山庄A区南侧绿化带为前开发商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打造的景观绿化带,日常管护由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2024年,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导致该区域无人管护。现场检查,该区域存在少量碎石块、枯枝落叶。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物业加强管护,保持整洁环境。

莱山区政府责成初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巡查,协调凤凰山庄物业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凤凰山庄A区南侧绿化带附近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督促物业加强管护。目前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66

D3SD202505310030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万科翡翠长安小区东侧有一排板房,每天10:00或21:00-23:00燃烧垃圾,异味和烟尘扰民。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1日,莱山区政府组织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万科翡翠长安小区东侧有3户板房周边堆放有木材及废旧家具等易燃废弃物,经走访了解,存在使用简易锅燃烧木材及废旧家具、纸壳等废弃物加工食材情形。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管,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莱山区政府责成滨海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对板房周边堆积的木材、废旧家具等易燃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加强宣传,倡导使用清洁能源。
2.组织执法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和夜间巡查,防止问题复发。同时积极走访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已办结

67

D3SD202505310033

烟台市龙口市城关镇大李家村东星乐器厂,距离周边居民区较近,每天大量硫酸废液排放到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烟台市龙口市城关镇大李家村东星乐器厂”实为龙口市东星乐器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东莱街道大李家村,从事萨克斯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2.关于“距离周边居民区较近”问题。企业东侧为泰山乐器职工宿舍楼,生产车间与宿舍楼之间距离符合防护距离要求,其他方向为企业厂区和农用地。
3.关于“每天大量硫酸废液排放到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经查,该企业2022年之前在酸洗碱洗表面处理工艺环节使用硝酸进行处理;2022年停止酸洗碱洗表面处理工艺,交于外协企业进行加工,酸洗设备及管道全部拆除。现场检查人员对厂区及周边进行了详细勘查,酸洗车间堆有杂物,未见有酸液使用和储存痕迹,没有发现暗管、渗坑、渗井及废水外排等情况。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调阅公安部门有关数据,未发现该企业近年来有用酸记录。目前,企业主要在电泳工序产生废水,每天约0.1m³左右,废水通过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周边的水井、雨水沟等点位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近年来,龙口市信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多次收到或转办类似举报内容,均按规定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均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不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龙口市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继续做好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

已办结

68

D3SD202505310034

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西河阳村南侧发电厂不定时排放粉尘及噪音扰民。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发电厂实为龙口市丛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诸由观镇西河阳村南120米,是集供汽、供电、供暖为一体的热电联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
2.关于“不定时排放粉尘”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锅炉产生的烟气按要求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高效旋球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等工艺进行处理,通过高度100m的烟囱排放。调阅在线监控数据,企业锅炉自2024年11月供暖季启动运行以来,产生的颗粒物日均值符合《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经核查,企业封闭原料库周边落有煤粉,为燃煤日常运输、装卸、贮存等环节撒漏所致,现场存在一定扬尘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开展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3.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内能听到不规律噪声。经核实,由于下游用汽企业生产能力不足,导致该企业产生的蒸汽出现剩余,多余蒸汽需要不定时通过排汽口排放,在排放期间产生噪声。企业已在排汽口安装有高效排汽消声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分别于6月1日、6月2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厂界噪声开展昼夜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环境区标准。

属实

粉尘、噪声管控措施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龙口市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企业立即对原料库周边煤粉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整改。强化原料库降尘抑尘措施。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在达标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运输车辆苫盖、冲洗等抑尘措施,及时进行道路清扫、洒水作业,抓好降噪设备日常管理维护,进一步减少厂区扬尘、噪声问题产生。

已办结

69

D3SD202505310036

烟台市莱阳市吕格庄镇南马格庄村东侧存在以建设养殖场名义非法盗挖风化沙行为,运输到青岛市城阳区月河路青岛东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家非法洗砂厂进行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烟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莱阳市政府组织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吕格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在建养殖场为同福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吕格庄镇南马格庄村东约900米处,属吕格庄镇汪家夼村范围,占地总面积25182平方米。
经调查,养殖场在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剥离土壤,预计共47943.18立方米,均已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2025年4月11日进行了出让,目前未外运,仍堆放在养殖棚周围。现场调查其施工均在备案范围之内,并未发现风化沙。
6月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东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白沙湾路与月河路交叉口东北向空港工业园内,该公司以铸造废砂和基坑弃土为原料生产石英砂,设计年产量30万立方米。2020年1月取得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环评批复,2020年7月完成了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手续齐全,不属于非法洗砂厂。
2.调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进料记录,未发现有购买风化砂记录,现场也未发现有风化砂存放。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防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

莱阳市政府组织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吕格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盗采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青岛东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70

D3SD202505310072

1.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蛤堆后村西侧烟台市牟平区蛤堆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和环评审批不符,产能扩大5倍,污水稀释排放,厂内污水处理池东侧存在暗管,偷排污水,未按规定处置危废。

2.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政府大街812号烟台运通电镀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和环评审批不符,产能扩大20倍,污水稀释排放。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烟台市牟平区蛤堆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1.《烟台市牟平区蛤堆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电镀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12月25日经原烟台市牟平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包括6条电镀线和1条真空干镀钛线。经调查,除1条真空干镀钛线停用外,其余生产线与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基本一致。6月2日,区工信局委托山东鹏之宇新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产能进行现场核实,出具了《烟台市牟平区蛤堆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电镀产能政策符合性分析报告》,经核查,该公司产能符合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勘查,并对该公司生产用水及污水排放量进行水平衡核对,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旁路暗管偷排污水和污水稀释排放问题。该公司污水池东侧确实存在一处管道,为一车间的废水通向厂区预处理污水系统的管道。
3.该公司与烟台市牟平区万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移合同,委托其进行处置。经查,该公司2025年以来产生的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等危废合计3.156吨,均暂存于危废库内,与该公司2025年危废入库台账记录数量相符。
(二)烟台运通电镀有限公司:
1.《烟台运通电镀有限公司电镀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12月25日由原牟平区环境保护局备案。《滚镀车间镀锌镍线改镀锌线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2022年3月7日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备案。经调查,该公司除1条磷化线停用拆除,其他生产线数量、镀种、主要生产设施与环境影响报告备案一致。6月2日,区工信局委托山东鹏之宇新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产能进行现场核实,出具了《烟台运通电镀有限公司电镀产能政策符合性分析报告》,经核查,该公司产能符合有关政策要求。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污水排放口无污水排放。通过对该公司自动在线历史数据前后对比,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排放量存在异常。通过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勘查,同时调阅污水排放口在线视频,未发现排放口存在稀释排放问题。

不属实

加大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牟平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导上述2家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公司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将依法调查处理。

已办结

71

X3SD202505310006

烟台市海阳市小纪镇大泊子村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未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长时间向村中河流排放污水,影响河流生物多样性,农作物灌溉后枯黄,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海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海阳市小纪镇大泊子村,主要从事速冻保鲜蔬菜、水果加工,各类手续齐全。废水集中收集后采用格栅机-初沉池-预处理-调节池-酸化池-氧化池-沉淀池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泊子村东河流,最终流入富水河,月排水量约150吨。
2.关于“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未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问题,经核查,该企业未列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为排污登记管理,不需要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3.关于“长时间向村中河流排放污水,影响河流生物多样性,农作物灌溉后枯黄”问题,经现场核查,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经调阅企业2024年以来废水检测报告,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025年6月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海阳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进行现场采样,结果显示企业废水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二级标准。现场检查时,河水清澈,地块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有农作物异常枯黄现象。
4.关于“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情况”问题,2013年原海阳市环境保护局以“未批先建”责令该企业整改,该企业于2013年6月补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审批和验收工作,后不存在扩建、改建情况。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海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采取以下措施: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已办结

72

X3SD202505310047

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牟平雯昌养鸡场影响周围环境。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玉林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牟平区雯昌养鸡场位于牟平区玉林店镇对阵圈村北,周边为农田。经营者为王某某,现由程某某租赁并从事养殖活动。该养鸡场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排污许可和营业执照。现建有1个养殖大棚,主要从事肉鸡的合同化养殖,设计存栏量约3万羽,配套建设了1个污水收集池及1个粪便暂存场所,污水收集池约300立方米,粪便暂存场所约180平方米,2025年3月21日,该养鸡场肉鸡出栏后至今为停养空栏状态。经现场核查,污水收集池内存在少量污水,未发现该养鸡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但粪便暂存场所内有少量粪便堆积,现场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规范畜禽养殖,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牟平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玉林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牟平区雯昌养鸡场立即对在粪便暂存场所堆积的粪便进行清运,减少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堆积粪便已清运,现场已清理完毕。
2.定期对牟平区雯昌养鸡场开展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已办结

73

X3SD202505310058

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罗家村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未按环评报告要求建设截排水沟。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福山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实为华能(烟台福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福山臧家庄二期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臧家庄镇,罗家村区域为其中一部分。
现场检查时,项目已基本完工,现场未配套建设截排水沟。经查阅有关资料,未对项目建成后排水系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据核查,罗家村区域光伏建设项目施工主要依托原有地貌,项目整体土方施工量较少,仅进行小范围局部开挖、平整,在此基础上打桩、安装光伏面板,建设过程中产生土方量较少且全部用于回填,建设过程中未形成临时堆放场,无需建设截排水沟,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土石方堆放。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和监管,防止问题发生。

福山区政府责成生态环境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对相关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方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及运行。

已办结

74

X3SD202505310071

烟台市莱阳市万第镇前瓦马村荒坡大量野生树木及银杏树被盗砍。

烟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6月1日,莱阳市政府组织莱阳市林业局、莱阳市公安局、万第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荒坡位于万第镇前瓦马村西北约200米处,面积约2亩,土地性质为园地,为前瓦马村村集体所有。现场发现此处存在树木砍伐痕迹。经调查,2023年该土地原承包人因土地承包到期重新叫行,在经前瓦马村村委同意后,将其在此处所种的30余棵枣树和少量灌木砍伐,同时移栽了其种植的2棵银杏树。不存在野生树木及银杏树被盗砍问题。
经调查,2023年以来,万第镇政府、莱阳市林业局曾多次受理群众反映该地块林地盗伐问题。因该处地类为园地,属非林地树木砍伐,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相关单位在经过现场勘查、走访问询、资料查阅等程序后,就群众反映问题作出答复,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不予支持其相关诉求,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期间,群众就该问题多次到莱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莱阳市人民法院均作出不支持其诉求判决。

不属实

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发现盗伐问题及时处理。

莱阳市政府责成莱阳市林业局、莱阳市公安局、万第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树木盗伐行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已办结

75

X3SD202505310077

烟台市莱州市金仓街道仓东村商砼公司存在多个环境污染问题。1.商砼公司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生产噪音扰民。2.在泄洪渠上私建储水池,并于储水池旁私打水井,24小时抽取地下水用于混凝土搅拌。3.破坏仓东村与仓北村相邻处81亩土地用于盗挖砂石,破坏仓东村南侧30余亩可耕地用于储存盗挖砂石。4.砍伐仓东村防风护沙松林,盗采黄沙。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金仓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的仓东村商砼公司实为莱州市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老厂区),位于金仓街道龙成线西侧200米左右。
1.关于“商砼公司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2024年4月搬迁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过西村南,仓东村厂区停产至今,现场勘查,搬迁后该厂区车间内北侧仅剩混凝土生产机组1套,不具备生产条件,距离金仓街道居民点约90米。
2.关于“在泄洪渠上私建储水池,并于储水池旁私打水井,24小时抽取地下水用于混凝土搅拌”问题。经查,反映的泄洪渠实为仓东村雨水排水沟,储水池位于排水沟上,储水池下方建有3个内径0.5米的涵管用于排水,系商砼公司建设,目前处于停用状态。储水池东端南侧,有水井1眼,水井内无取水设施,无输水管道,无电源连接。经核实,2021年该企业使用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厂中水进行生产,该水井为仓东村农业灌溉用井,目前水井已被封闭。
3.关于“破坏仓东村与仓北村相邻处81亩土地用于盗挖砂石,破坏仓东村南侧30余亩可耕地用于储存盗挖砂石”问题。经查,反映的81亩地块位于仓东村西北方,与仓北村交界处(当地俗称“北花地”),面积约50亩,地类为耕地。调阅仓东村村支两委议事记录,2016年12月7日,仓东村支村两委研究决定,将该地块进行取高垫低整理,方便群众农业种植,现该地块种有农作物。仓东村委在该地块平整过程中产生约4000立方米砂土,部分用于建设方舱医院,其余部分堆放在“北花地”路北坑塘东侧,未外运销售。反映的30余亩地块位于金仓街道仓东村南,东邻西尹家村坑塘,面积10.8亩,地类为工业用地。现场堆放约8000立方米的建筑用砂、约2000立方米的石子,调阅2021年12月拍卖成交确认书和2022年购买发票,证明来源合法。
4.关于反映的“砍伐仓东村防风护沙松林,盗采黄沙”问题。经查,反映的区域位于仓东村东北方向,莱州金岛假日野外拓展有限公司院内。“金岛假日”在建设期间,因非法占用林地,已于2013年被烟台市森林公安局立案处罚。经现场勘查、走访问询及调阅原莱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区域的巡查记录,未发现盗采黄沙现象。

部分属实

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莱州市政府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
2.强化对砂石的监管,依法打击盗采行为。

已办结

76

X3SD202505310111

烟台市海阳市凤城镇中房村居民生活区堆存大量来自谷口油墨公司的疑似危废垃圾,有沾有油墨的抹布、纸板、包装袋以及劳保用品等,污染周边环境。

烟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日,海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凤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调查,“谷口油墨公司”实为“谷口油墨(烟台)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环保平版胶印油墨、UV油墨,年产量约400吨。该公司将沾染油墨的废抹布、废油墨、废油墨罐等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处置,通过现场检查和调阅该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台账等相关材料,未发现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问题。
2.关于“烟台市海阳市凤城镇中房村居民生活区堆存大量来自谷口油墨公司的疑似危废垃圾,有沾有油墨的抹布、纸板、包装袋以及劳保用品等,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现场核查,凤城街道办事处中房村系海阳市旧村改造村庄,问题点位位于村庄旧址内一处拆迁房屋废墟,占地约0.4亩,现场有部分遗留的建筑垃圾和附近村民丢弃的生活垃圾,无危险废物堆放。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和经营

海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凤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组织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现场已于6月2日清理完毕。加强巡查,引导村民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收集处置危险废物。

已办结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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