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招远市烟台机械工程学校电教器材管理和多媒体教室管理考核细则

日期: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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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教器材的管理

对配发到各班级的电教器材,应及时领取和交回,做到用好管好,防止丢失损坏。

1、学期初应领取的器材,应在下达发放通知的一周内(从通知到教学部的时间算起),领到班级,逾期不领的,扣所在教学部考核分0.1分。

2、各部所领器材须于放假前交回,放假前不交回的,扣0.2分。丢失扣0.5分,损坏扣0.1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经济赔偿。

二、多媒体教室的管理

学生在多媒体教室内上课,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讲究卫生,爱惜桌椅,不乱写乱画。

1、发现乱写乱画者,每人次扣所在教学部考核分0.1分,损坏桌凳者每人次扣0.1分,并酌情赔偿。

2、如果损坏电教设备,每次扣0.1分,并酌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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