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烟台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政府资金制度,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我市企业发展,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进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民建烟台市委提出的关于改进政府资金制度,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的建议,是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完善人才资金制度,加大对人才工作支持力度,落实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充分发挥人才驱动作用,助推烟台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积极开展企业家培训。为支持企业家队伍建设,近几年市财政部门每年安排资金用于企业家高端培训。其中2024年拨付资金60万元举办企业家智慧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市“9+N”产业重点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等,累计培训500人左右。通过开展企业家培训,提高我市企业家创新能力、市场开拓精神、企业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并弘扬和传承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精神,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机制。2024年,我市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4〕8号)和相关实施细则,通过校企技能人才联合培养、“金蓝领”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设立“烟台未来技能之星”奖学金、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助推烟台新旧动能转换。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市人社局、财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公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目录及补贴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字〔2023〕71号)文件,制定了急需紧缺培训专业目录和一般性培训、制造业培训、短期培训、特色培训、创业培训专业目录,涵盖了500多个工种和短期培训、特色培训、创业培训专业,补贴标准最高可达每人2100元,切实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建设。2024年,我市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和《烟台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综合采取股权投资、综合奖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重点支持我市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和科创平台建设。
目前,我市创新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已较为完善,涉企人才保障标准和保障范围都位居全省前列。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改进完善相关资金制度,引导企业强化创新意识,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支持力度,推动烟台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