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邹常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烟台非遗数字化传播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非遗数字化传播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市文旅部门非常重视的工作之一,近几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烟台文旅云、烟台文化馆非遗数字展厅搭建运营良好
“烟台文旅云”平台的“非遗传承数字资源”版块于2020年建成上线,至今一直不断完善,目前板块共有非遗项目介绍等四个栏目,其中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相关内容共收集212项,非遗产品采集整理33项产品信息(含推广、购买等),非遗大课堂共计150余项,并动态更新。烟台市文化馆官方网站也开设了非遗工作版块,包含非遗概况、非遗项目、非遗保护、非遗申报、非遗展厅五个部分,常态展示非遗项目介绍、非遗作品欣赏,动态更新非遗活动预告和活动开展情况,全方位对烟台非遗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和推广。
二是非遗+VR,烟台非遗出海全景展示烟台非遗
2024年是中法建交60周年暨中法文化旅游年。我局组建非遗交流展演团赴法国巴黎,参加第160届法国巴黎国际艺术沙龙展“偶遇欧罗巴·烟台主题日”地方非遗主题展演。展演团精选独具烟台特色且在欧洲有较好市场潜力的国家级非遗项目莱州草辫,省级非遗项目烟台绒绣、海阳绿茶、莱阳梨膏和市级非遗项目钟表制作技艺5个项目,通过沉浸式拍摄记录、艺术化重构再现、视觉化传播表达,打造具有原创引领性、品牌标识度和影响力的烟台非遗数字化展演作品《偶遇欧罗巴》。通过静态化实物展示、数字化全景展演、互动式VR体验等形式多样的展演,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让法国观众“近距离”欣赏远在烟台的非遗项目,打开了对中国非遗艺术认知的全新视角。《偶遇欧罗巴》项目荣获法国主办方颁发的艺术科学奖·最佳数字艺术创新奖。
三是《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强力支持非遗工作稳步发展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6号公布。《条例》分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文化生态保护区、法律责任、附则7章48条,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内容覆盖范围包含县市两级,规范内容较为具体,对县市级非遗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操性。
诚然,像您所说,由于种种原因,非遗保护与传承还存在各种问题和困难,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会重点改进提升。
一是以需求为导向,强化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我们将实施精准保护策略,开展第八批市级非遗项目评审,深入民间调研,挖掘具有烟台地域特色的非遗资源,扩充市级非遗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申报,提升烟台非遗在全国非遗版图中的地位。同时,通过系统化的传承人评估调研,精准掌握传承人的生活状况与传承难题,切实解决传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为非遗传承筑牢人才根基。
二是以资源整合为路径,探索非遗融合创新模式
整合高校学术、技术与专业人才资源,推动非遗创新发展。与鲁东大学人文学院合作,发挥其学术研究优势,对非遗项目进行深度研究,以课题立项形式挖掘非遗文化内涵,为非遗传承提供理论支撑;联合烟台职业学院开展乡村口述史行动计划,发动师生、社区居民等群体,广泛收集非遗故事与技艺,丰富非遗资源库。
三是以价值实现为目标,打造非遗宣传展示品牌
围绕提升非遗文化价值与社会影响力,构建全方位宣传展示体系。通过举办秧歌展演、自然遗产日展演、非遗生活周等大型主题活动,吸引群众参与,营造浓厚的非遗文化氛围;持续推进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传习活动,深化 “文旅七进” 品牌建设,让非遗文化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精心制作“传承人说非遗”宣传片,利用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广泛传播,以生动故事展现非遗魅力,提升烟台非遗的传播力与感染力,实现非遗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重提升。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