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教体局,并与卫生防疫站联系,请求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学校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教体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成立由校长刘元松担任组长,隋竹萍、许涛任副组长,纪伟霞、鲍肖兰、刘海波、赵 红、王 燕、郝晓辉、乔润波及班主任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学生、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学校要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1)负责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负责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3)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许涛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5.保护现场。
郝晓辉负责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控制事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介入:
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其他。
(1)在应急行动中,全校各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2)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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