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海阳市实验中学2025年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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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校入学就读的贫困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救助申请,主要陈述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原因,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

2.级部评议初审。由学生所在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代表(不低于班级人数10%,评议对象不作为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收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家访等方式进行初步审核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班主任签字报认定小组审核。

3.级部认定审核。由分管资助工作副校长、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负责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学校审查。经评议无异议者,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分管资助工作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教体局下达学校的贫困生资助指标名额确定好拟资助对象名单和档次。由分管资助工作副校长、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资助金的档次。并将确定后的拟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金额在校园通过适当的方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无异议后,再将资助名单上报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5.建档。救助贫困学生每学年研究一次,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管理和使用救助资金,使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