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突发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莱州市三元中学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敏发
副组长:王光
组 员:各处室主任、班主任
赵敏发:负责全校传染病突发事件总体防控工作。
王光: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杨秀平:负责出现传染病突发事件后的学生隔离、观察工作。
李忠晓:负责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家长、学生防控工作;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治消毒通风、晨午检、隐患排查工作;学校卫生整治。
李信:负责通知传达、信息报送;教师外出管理;教师的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学校网络教学工作部署安排;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刘海松:负责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物资筹备工作;负责消毒工作;门卫安保工作。
各班主任:负责本班级的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具体工作。
同时设立预防体检组、信息报送组、通风消毒组、后勤保障组、留置观察组五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好各项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
预防体检组:组长:李忠晓,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晨检、午检、晚检,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及大环境治理工作。
信息报送组:组长:李信,负责按时上报本单位日常工作信息、随时上报突发紧急情况。
通风消毒组:组长:刘海松,负责学校的教室、宿舍、图书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厕所、传达室、垃圾箱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及发现传染病突发事件后病源区、临时留置观察区的终末消毒。
后勤保障组:组长:刘海松,负责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物资的储备;消杀药具的供应和药液配制;临时留置观察场所及设施的设置与配备等。
留置观察组:组长:王光,负责协助驿道卫生院做好人员临时留置观察和跟踪监控工作。传染病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根据驿道镇党委政府及市教体局的部署,启动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措施。
三、应急准备
(一)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要充分认识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好防大疫、防长疫、防猛疫的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各项措施
1.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任何人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第一时间报市突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各班主任和各处室、级部负责人必须在每天10点前向学校信息报告组进行“零报告”,宋建波老师负责每天按要求报告突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况,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学校值班电话2571005,疫情监测联系电话:18615028223。市局防控办值班电话2279361(白天)2212702 ( 夜间)。
2.严格落实“三检”制度。要做好每天的晨、午(晚)检,进行体温监测,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在做好学校常规检查的同时,要通知家长,每天上午、下午上学前要进行身体状况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或居家治疗,居家满14天且症状消除、体温正常满3天后方可回校。
3.严格缺勤师生联系制度。要对缺勤师生员工每天进行两次电话联系,随时掌握缺勤人员的行动和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若缺勤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制度。加强教室和活动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天上午、中午和下午大课间各通风一次,每次至少30分钟。要按照学校消毒技术指南,安排专人每天对教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厕所、传达室、垃圾箱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及教职工车辆进行两次全面消毒(不得安排学生消毒)。其中,门把手、桌椅、水龙头、饮水机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是消毒的重点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师生使用后的口罩要集中放置到一个指定垃圾箱,进行集中消毒处理。如果出现传染病突发事件,要在驿道卫生院的指导下由掌握有关消毒知识的人员及时进行终末消毒。非专业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相关培训。放学教室无人后可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消毒。
5.加强勤洗手卫生教育。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满足手卫生要求,确保洗手水龙头充足(平均每班至少5个),每个班级要配备足量的免洗手消毒剂。教育学生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接触物品、咳嗽之后、饭前便后,用肥皂按照“六步洗手法”用流动水洗手,或者用免洗手消毒剂。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
6.做好应急演练。学校要针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7.严格校园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必须进行登记后方可进校。严格控制学生的一切校外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医院、游戏厅、车站、商场、网吧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与陌生人接触。
(三)做好物资和设施储备
学校要配备足量的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如体温测量设备(每班两支体温表,学校每班配备一支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口罩、手套、紫外线消毒车、挤压式洗手液、肥皂、免洗手消毒剂、84消毒液和喷雾器、防护服等。要完善储备机制,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做好出库和入库登记。
要设立足量的临时留观室,使用时要做到一人一室,临时留观室要确保通风良好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室内要配备红外线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基本医用物品。
(四)加强人员管理
1.学校要控制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组织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课间活动原则上要以班级为单位,尽量避免不同班级之间学生交流。非经允许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2.学生教室要按区域分区管理,专人负责,避免区域间相互传染。通风不畅的教室不得使用。学校餐厅要实行配餐制,要严格以班级为单位划分就餐区域,不得混编班级就餐。
(五)抓好监督检查
学校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检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人员、职责、任务”三落实。校长要熟悉本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经常查看教室、食堂、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厕所、传达室、垃圾箱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经常检查督促各处室、级部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四、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到临时留观室,第一时间报告教体局体卫艺科和驿道卫生院,同时通知有症状者家人。要立即限制与可疑症状者同办公室(教室)人员的活动范围,同办公室(教室)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避免扩大传染范围。
(二)驿道卫生院人员到来前,留置观察组负责对可疑症状者建立信息台账,记录可疑症状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出现的症状、当日活动范围、学校所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有可疑症状者周围人员以及所在班级学生或办公室人员的管理(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室内通风消毒、维持秩序等),并做好密切观察。同时,迅速安排其他师生员工回到各自办公室或教室,不得随意走动。校园实行封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出校园。需要进入校园的工作人员须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有效防护条件下进入,在校门口要进行出入登记。
(三)驿道卫生院人员到来后,学校要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四)由驿道卫生院对可疑症状者进行初步筛检,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同时联系市定点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派专车接至医院就诊。若可疑症状者家人未到学校,学校要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同时嘱其家人要与医护人员对接,并按要求每天两次向学校报相关情况。
(五)可疑症状者被市定点医疗机构接走后,通风消毒组要在驿道卫生院的指导下对临时留观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六)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疑似病例,在上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学校全力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后续疫情防控专业处置工作。
(七)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非疑似病例但需住院治疗,要通知其家人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安排,住院治疗期间每天两次向学校报就诊情况,学校要做好详细记录。
(八)若可疑症状者无需住院治疗,则由其家人将可疑症状者带回家居家治疗,体温正常、症状消除后方可回校。居家期间,学校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情况追踪,通知家人每天两次按学校要求将《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报学校,学校要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驿道卫生院和所在社区(村居)。
五、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要利用墙报、校内广播、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Q0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 让学生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合理作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培养“网络道德”,做到不信谣、 不传谣、不造谣, 营造打贏抗击疫情阻击战和谐清朗的舆论氛围,保持社会稳定。
六、责任追究
在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 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后,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
(二) 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后,不服从统一指挥的。
(三) 违反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传播、发布谣言引起不良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 有其他与传染病突发事件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七、附则
本预案由三元中学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传染病突发事件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上级(或专业机构)的新要求进行修订、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