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村里集中心卫生院纠纷处理合法解决途径

日期:2026-01-07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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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烟台市蓬莱区村里集中心卫生院纠纷处理电话:0535-5760705  地点:住院楼二楼 医务科

烟台市蓬莱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0535-5890038  地点:蓬莱区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0535-5603263  地点:区局二楼医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