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6-01 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时间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每年的暖气费收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收费时间以每年的“暖气费收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