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就诊须知、注意事项

日期:2026-03-03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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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注意事项

()现场挂号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医保卡,初诊病人请如实说明个人病情症状、既往史等情况,复诊请携带初诊及近期其他各种检查报告挂号就诊。

(二)患者病历只限本人病情记录。

(三)病人经门诊医师检查需住院时,要由经诊医师开具住院凭条,持门诊病历、居民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我中心暂未开展住院业务

(四)我院为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医院内吸烟、随地吐疾和乱扔果皮纸屑等,请您自觉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请您看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