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市蓬莱区小门家镇于家庄卫生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度

日期:2026-03-25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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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预防、医疗、康复、保健中的作用,注重健康促进的“知信合一”,提高民众健康素养水平,制定本制度:

1.医院成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全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并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完善的健康促进网络,保证专项经费和场所设备。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卫生科,全面指导、协调、落实全院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科室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科室工作。

3.医务人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对患者和民众进行专科疾病防治和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其健康素养水平。

4.患者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4.1教育对象:门诊患者、出入院和住院患者:社区居民和广大民众。

4.2宣教内容:与疾病相关健康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季节性重点疾病相关知识:控烟知识和技巧等。

4.3宣教形式:口头宣教、健康教育处方、LED屏、宣传刊板、宣传栏、阅报栏、下乡义诊、社区服务、街头宣传、新闻媒体、对口支援等。

4.4效果评价:每月对科室进行1次健康教育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并持续整改,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知晓率为80%。

5.每年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技能培训1次,并考核: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人员外出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

6.开展控烟活动,严格执行医院控烟相关制度。

7.医院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体检,并对主要健康问题进行干预:定期、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种促进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8.规范整理、保管各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