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程序 |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蓬莱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蓬莱区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蓬莱区卫生健康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蓬莱区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
投诉处理地点 | 烟台市蓬莱区小门家镇于家庄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
投诉处理接待时间 | 7:30—16:30(5月1日至9月30日) 8:00—1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
投诉处理联系方式 | 0535-5991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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