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供暖季采暖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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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小区居民:

2024-2025年度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和市住建局统一安排,现就本采暖季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21元/平方米,公建及门市33元/平方米,(住宅单元用热率低于50%需加收20%热量损耗费)。

二、交费安排:

收费日期:9月15日—10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不保证今冬按时供暖。)

工作时间:8:00-11:30     14:30-17:00

办公地点:海阳市经济开发区东凤大道中路一号,龙凤热电供暖综合服务中心

三、交费方式:

1.老用户交费:可通过微信生活服务小程序或现金缴费。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倡导微信缴费。

微信交费流程:手机登录微信,点击“我”-服务-生活缴费--供暖费(选择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输入缴费户号(18位身份证号)--“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下一步--确认并支付供暖费(可他人代替缴费,缴费程序同上)。

2.新用户交费:请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于10月20日前到龙凤热电供暖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后缴费供暖。

3.往年欠费用户交费:所欠费用同今冬供暖费一并收取。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客服或到服务大厅咨询。

温馨提示:

1.上年度正常供暖,今冬无供暖需求的用户需于2022年10月20日前到龙凤热电供热大厅办理报停手续,并关闭自家阀门。逾期未报停视为正常供暖。产生任何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2.正式供暖后,仍未按时交纳取暖费的居民,将按照海阳市政府相关规定,加收应交取暖费总额3‰的滞纳金。滞纳金天数自正式供暖之日起,按天计算,否则不予供暖。

3.根据海阳市集中供热规定,单元用热率低于30%的不予供热;单元用热率低于70%的,本公司不负责测温,室温不达标不予退费。

国有品质,值得信赖,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

供暖服务热线:18854533866


                                      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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