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文峰中学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开展实践活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可能发生特殊情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践活动审批及安排:
1.严格审批程序:
学生外出参加实践、劳动活动,需由组织者必须报请学校统一审批,严格审查活动安排,严格履行安全职责,任何个人和班级无权擅自决定。其中,社会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参观访问、科学考察及远足旅游等;生产劳动主要包括:参观工农业生产、参加公益服务性劳动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其他劳动等。
2.做好实践活动安排:
(1)在校活动安排:可以分散或集中安排,一般每学期累计达到一个周时间。实践活动可安排在有关学科的教学时数内,也可利用班会、团会、队会、课外活动和机动时间。
(2)假期活动安排: 每年寒暑假至少组织参加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以级部、班级组织活动小组为主,学生分散活动为辅。
二、实践活动安全职责:
1.负责人职责:
(1)学校组织参加实践活动的负责人或级部主任应提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逐级安排活动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和程序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2)负责人或级部主任应对劳动与实践活动的地点、路线预先了解和掌握,统一行动,统一乘车或整队带出并返回,保证学生路途安全。
(3)负责人或级部主任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搞好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中学校、家庭的配合工作。
2.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应在劳动、实践活动之前利用班会和出发前30分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包括安全教育,提出纪律、安全要求等,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3.活动过程督导:
在劳动与实践活动过程中,负责人或级部主任应与劳动、实践单位进行密切配合,交流信息,共同搞好学生劳动与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
3.活动结束总结:
劳动与实践活动结束后,学校、级部、班级应做好小结,对活动过程及成果进行及时评价反馈。
4.各部门协同配合:
学校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调活动,配合做好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具体事宜,保证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实践活动组织领导:
成立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安全应急处理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周希伦 李蕊
副组长:程廷模 任平 史红梅
组员:王春刚 叶振竹 徐亚妮 钟晓燕 李晓艳 赵晶晶
2.工作小组:
组长: 程廷模
副组长:任平 史红梅
组员:王春刚 叶振竹 钟晓燕 李晓艳 赵晶晶 徐亚妮 活动负责人
3.安全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任平
副组长:程廷模史红梅
组员:王春刚 叶振竹 徐亚妮 钟晓燕 李晓艳 赵晶晶 活动负责人 班主任
四、实践活动保障措施:
1.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教导处负责参与活动内容的审查,政教处负责安全预案的审查,团委负责学校安保人员的配备,工会负责校医的随行安排,总务处负责安全物资的保障等。
2. 活动负责人或级部主任,在实践活动期间,要调度班主任分头定点值守看护学生,观察学生情况,及时制止不安全情况;每到一处活动地点,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学生不掉队。
3.每次实践活动都要开好动员会和总结会,制定安全预案,总结活动得失,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五、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根据“首见责任制”,主动做好安全应急救护,并立即报告活动负责人,做好应急处理,同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共同研讨妥善处理。
2. 学校安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快速科学研判,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位,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有关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赴现场进行救护。
3. 组织安全应急抢险后,组织召开反思整改会议,写出书面报告,总结教训,追究相关责任,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