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莱州市莱州中心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度2025

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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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搞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我校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学校消防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指导,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二章 消防领导与组织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一把手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学校安全领导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政一把手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总务处为学校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督促、考核,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年级组的组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系、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领导班子都要认真履行担负的消防安全职责,把消防工作作为教学、科研、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五同时”(即: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五条  总务处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导各室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各室必须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区和防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实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重大火险隐患整改报告及通报制度,火险、火灾登记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实验室、图书馆、各办公室及教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如: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炸剧毒物品的管理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制度),以及消防档案登记制度。 

第七条  各室的工作人员,均应"三懂三会"(懂得所在工作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和扑灭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学校要加强防火宣传,使他们自觉遵守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八条 重点消防安全部位,要严格防火措施,将防火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包干负责。 

第九条 义务消防队员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骨干,要充分发挥在预防火灾中的作用,搞好群管群防,做到能宣传,能检查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有效扑灭初期火灾。 

第十条 每天下班前应关好电源、气源,熄灭明火,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需要,进行全校师生学习灭火新技术和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二条学校在扩建、改建、发展规划中,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第四章 火警和火灾的扑救 

第十三条   如果发现火警,应迅速准确地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确定人员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任何人都不得贻误。火场的扑救工作由在场职务最高者统一组织和指挥。 

第十五条 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群众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过,奖惩未兑现不放过)。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六条     依据学校规定的奖惩制度执行。

附: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军强

副组长:滕清波 葛雪锋  李永伟

成  员:张燕  杨秀莉  刘艳妮  孙伟华  孙伟江  张磊 

贾晓丽  宿静静  杨玉蕾  张俊玲  周旭娟

 

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滕清波 葛雪锋

副组长:李永伟

组员:赵显梅  杨小倩  刘晓妮  付娥  崔美英  李天成 

朱玉君  各班班主任

 

消防安全各岗位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党总支书记、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按照“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后勤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消防安全,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副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党总支书记、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总务主任(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电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安保人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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