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店镇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申请指南
学校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新学年开学后。秋季学期开学后,凡符合我市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对象的学生,须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在学校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申请步骤如下:
1.学生或监护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由学生或家长带《莱州市义务段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上面部分由学生或家长填写,下面部分由学校填写)、户口薄复印件(户口簿的索引页、父母页、学生页)、以及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烈士证、残疾人等证件)及2份复印件,没有贫困证明的,不用到村委开贫困证明,到所在学校进行申报登记。学校负责验证后将原件归还,保留两份复印件存档。符合外来务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外来务工就学证明材料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纳入资助范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比对下发的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类型名单中的学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开展困难等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