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是开展实训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训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科组长、授课老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各实训室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实训室应制定相应实训室规则及实训室安全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训室安全。
三、实训室及走廊不得堆放与实训无关的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四、根据本实训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训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训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训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进入实训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六、实训室的安全应以预防为主,实训室管理人员担任安全员,具体落实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对新调配到实训室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训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训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训室参观、学习等,须逐级申请,分管领导批准。
八、实训室存放精密贵重物仪器和危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保管和领出使用要有两个专人共同负责,避免发生事故。
九、使用精密贵重仪器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十、实训室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训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训设施和物品。
十一、要经常检查实训室的电源、水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实训室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器材随时可用。
十二、 严格实训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下班时要关窗锁门,关闭电源、火源。节假日使用实训室须逐级申请,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保持实训室内安静,不得在实训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十四、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五、严禁学生无教师陪同进入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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